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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化學總署(ECHA)於6月25日公告新增4項高度關切物質(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, SVHC),目前高度關切物質候選清單(Candidate List)已累積列有209項化學物質。4項新增物質之中英文名稱、CAS No.、列入SVHC之理由及用途範例請參考文末表格。

在209個物質中具有致癌性、致突變性與生殖毒性(CMR)者占有較大的比例,絕大多數的物質也具有多重的危害特性:

ECHA危害評估處主任Christel Musset 表示:「高度關切物質候選清單是歐盟高度管理的物質,我們的目標是將其逐步淘汰。同時,企業須確保這些物質的安全使用,亦須保持資訊透明,因為消費者有權瞭解這些高危害物質的使用之處。而安全替代也能加速創新並創造更永續的循環經濟」。

針對高度關切物質,業者應特別注意REACH成品通報與供應鏈溝通規定:

【通報規定適用條件】同時滿足下列四項描述者,業者需向ECHA通報:

1.物質是可能列入授權的高度關切物質(第57條);且

2.個別製造商或進口商成品中的高度關切物質年總量超過1噸;且

3.高度關切物質在成品中的濃度超過0.1%(W/W);且

4.成品正常或合理預期使用,包括棄置時,無法排除人體與環境暴露於高度關切物質之下。

【供應鏈溝通】 若成品中含高度關切物質濃度達0.1%(w/w),製造商與進口商必須進行供應鏈資訊傳遞,提供顧客與供應商足夠的成品中高度關切物質安全使用資訊。當消費者要求提供安全使用資訊時,成品供應商應在45天內無償提供。

此外,從明年(2021)年開始,企業也需透過ECHA的SCIP資料庫(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(Products))通報含有SVHCs的產品。SCIP目的是為了確保成品於生命週期各階段中之資訊透明。

經濟部工業局提醒,面對高度關切物質SVHCs持續新增,以及越來越多的管理要求,國內廠商應主動瞭解歐盟貿易夥伴之需求,展開對應措施,保持供應鏈透明溝通,積極展現企業與產品的國際貿易價值。

參考資料
REACH 高度關切物質 SVHC (參考中文版請至下載中心下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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