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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化學總署(ECHA)6月14日公告新增包括雙(4-氯苯基)兩項高度關切物質(SVHCs),目前SVHC物質清單累積共235項物質或物質群組。本次新增物質之中英文名稱、CAS No.、列入SVHC之理由及用途範例請參考下表。

高度關切物質(SVHC)全名為「高度關切物質候選清單」(The Candidate List of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),列為高度關切物質後續可能被列入授權清單(Authorisation List)。位於授權清單上的物質,除非企業申請並獲得授權,否則將於落日期限後禁止使用。

提醒企業應針對歐盟REACH法規高度關切物質負起管理風險的責任,必須向客戶及消費者提供充足的資訊以利安全使用,主要應遵守的規定與義務包括【供應鏈溝通】及【通報】:

【供應鏈溝通】(Article 33)--若成品中含高度關切物質濃度達0.1%(w/w),製造商/進口商必須進行供應鏈資訊傳遞,提供顧客與供應商足夠的成品中高度關切物質安全使用資訊。 當消費者要求提供安全使用資訊時,成品供應商應在45天內無償提供。

【通報】(Article 7(2)) --如果成品中含有高度關切物質且符合下述情形,製造商/進口商須在物質被加入SVHCs清單後的六個月內,向ECHA提交通報(notification):

  • 高度關切物質在相關成品中含量超過0.1%(w/w);且
  • 高度關切物質在個別製造商/進口商的相關成品中年總量超過1噸;
  • 且成品在正常或合理預期使用,包括棄置時,無法排除人體與環境暴露於高度關切物質

 

參考資料:
ECHA. 新聞稿:ECHA adds two hazardous chemicals to Candidate List
ECHA. REACH高度關切物質(SVHCs)清單
SVHC(參考中文版)請至下載中心下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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